8. 根據《教師法》第 31 條規定,下列何者不是教師依法所享有的權利?(A)獨立進行教學與研究的自由(B)參與校務會議與教育政策之 表達意見權利(C)擔任導師,推動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D)依法申訴、訴願與訴訟以維護其權益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