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於近日出售其所有位於 A 市一筆不動產予乙,雙方共同委託丙向 A 市 地政事務所申請該不動產之買賣登記時,按平均地權條例第 47 條第 2 項 規定,甲、乙二人須同時完成其實價登錄申報義務,該法定義務之目的 為何?若丙因故於該不動產申報書上誤植該交易總價,申請更正後而須 為裁罰者,則甲、乙、丙三人何者為裁處對象?其應罰鍰數額與裁處機 關各為何?倘若裁處對象欲對裁罰處分提起訴願者,應向何機關為之? 試依平均地權條例等規定分述之。(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