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鐵路◆電機機械(概要)
專科學力鑑定◆專(二):機械元件設計
國營事業◆單元操作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_外勤銷售:行銷實務#139008(44題)
115年 - 115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會計:會計學#139007(46題)
115年 - 115-1 國立臺南家齊高級中學_專任教師甄選試題︰體育科#139006(35題)
115年 - 115-1 國立鳳新高級中學_教師甄選試題:體育科#139005(13題)
115年 - 115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_專任教師甄選_國小部:英語文領域專長#139004(33題)
115年 - 115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身心障礙組、業務、業務(日文)、外勤銷售、地政、一般農業:民法概要(總則、債及物權)#139003(42題)
115年 - 115 國立高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專任教師甄選:國小部_專任輔導教師#139002(4題)
115年 - 115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畜牧:飼料與營養#139001(42題)
115年 - 115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全類別:英文(英翻中)#139000(5題)
115年 - 115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_新進工員甄試試題_全類別:國文(公文寫作)#138999(1題)
最新試題
沒有 【段考】國一國文下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沒有 【段考】國一國文下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沒有 【段考】國一國文下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最新申論題
沒有 【段考】國一國文下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沒有 【段考】國一國文下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沒有 【段考】國一國文下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最新課程
平行與四邊形
講師:
林靖
簡介:
1.認識平行與截角的關係 2.常見的平行線角度問題 3.四邊形大家族及其應用
稅務法規
講師:
吳明勳
簡介:
針對國家考試高普初考及專技考試相關稅法,運用有邏輯的方式來進行學習,一開始進行稅捐稽徵法之講解,去年...
國一下英文課程(七年級)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提供國一下英文單字口訣記憶課程(七年級)英文課程,主要學習現在簡單式、過去式的用法,How much 多少錢的...
最新主題筆記
文蘭適應行為量表
課程:
徐喬-經濟學(資料太多優化中)
章節:
Ch2.計數效用分析
行政學人物重點
課程:
徐喬-經濟學(資料太多優化中)
章節:
Ch2.計數效用分析
真實驗設計的類型
課程:
徐喬-經濟學(資料太多優化中)
章節:
Ch2.計數效用分析
最新討論
17 派出所旁警用停車場有一輛機車長期停放,積塵銹蝕嚴重,所長請你想辦法清理,經查該輛機車係 3 年 前一件 A1 事故之扣押車輛,你應該如何處置? (A)以陳報單報請偵查隊,請示該案審理法院裁定發還車主或家屬 (B)查詢該案如已審結,通知家屬限期領回,如屆期未領回則公告拍賣之 (C)於該機車上張貼廢棄車輛限期清理通知,逾限由環保局依廢棄物清除 (D)通知車主或家屬請其簽具放棄所有權同意書,據以辦理公告拍賣事宜
78.影響正子發射斷層掃描系統(PET)空間解析度的因子,下列何者造成的影響最小? (A)隨機與散射事件偵測 (B)組織內正子的射程 (C)非180度反向光子射出 (D)偵測器的尺寸
44.產生中子的方法是利用低能100-300 keV的氘(deuteron)去撞擊氚靶(tritium target), ,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中子獲得能量大於氦原子核 (B)兩個粒子所獲得能量幾乎是單一能量 (C)中子產生的方向主要是往前方向 (D)劑量率較低是本方法主要缺陷
49.比較高能量的質子射束與電子射束,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電子射束產生較大的制動輻射 (B)與介質碰撞時,電子射束的散射角度較大 (C)在相同能量下,質子可以穿透的更深 (D)打在水假體時,質子射束所形成的劑量分佈,在邊緣上有較大的下降梯度
15 你是派出所所長,帶班查獲少年甲涉嫌毒品之下列行為,有關適用法令及相關處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如甲持有大麻純質淨重 4 公克,應逮捕移送地方檢察署偵辦 (B)如甲持有 K 他命純質淨重 8 公克,應逮捕送請少年法院(庭)處理 (C)如甲持有 K 他命純質淨重 4.5 公克,應依少年事件處理法處理,不適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裁罰 (D)如甲坦承有施用 K 他命惡習,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裁罰
2. 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警察為查證人民身分,得採取下列何種必要措施?(A)要求受檢人接受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B)逕行檢查其交通工具(C)對於拒絕提供人別資訊者予以管束(D)對於有明顯事實足認其有攜帶足以傷害他人生命或身體之物者,檢查其身體及所攜帶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