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有關我國自 1990 年之後所推動的「政府再造」,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強調集權化的政府運作,追求大而美的政府
(B)前瞻性的思考,強調事先預防重於事後補救
(C)以目標和任務為導向,簡化不合時宜的法令章程
(D)強調顧客導向,以創造民眾利益與服務民眾為主要目的
統計: A(3315), B(50), C(82), D(81), E(0) #3183396
詳解 (共 5 筆)
(A)強調集權化的政府運作,追求大而美的政府→錯誤,應改為強調分權化的政府運作,追求小而美的政府。
※政府再造
1.意涵:政府再造運動是指文官體系以技術理性為基礎,擷取成功經驗,引進競爭的市場機制以及有效的變遷策略(例如五C策略),促成行政組織轉型,重建文化、公務人力結構、權責制度,希望能大幅提昇政府部門的能力。
2.要素
(1)國家極小論(A):以公共選擇理論為基礎,主張政府職能縮減,改由市場機制來運作,具有反官僚傾向。
(2)解除管制論:主張法規鬆綁(C),讓行政人員在執行任務時更具彈性
(3)再造政府論:是指擷取企業的成功經驗,作為政府再造的參考依據。為行政革新理論中,最缺乏完整的理論基礎。
3.政府再造的核心特質- Kettl (丘昌泰老師的看法)
(1)結果責任(C):由下而上,以績效成果加以課責,而非過程與產出。
(2)政策能力:政策制定能力,非執行。
(3)生產力:有效運用資源,以提供高品質公共服務。
(4)市場化:政府運用市場機制,替代原有的官僚系統,例如契約外包。
(5)服務取向:政府運用市場機制讓民眾擁有公共服務選擇權,建立顧客導向模式(D)。
(6)分權化(A):將權力下放給基層的政府單位,以便即時回應民眾的需求。
(A) 強調彈性化的政府運作,追求小而美的政府
我國1990年代後的政府再造運動,深受當時全球「新公共管理」思潮的影響,其核心目標是建立一個更為「小而能」、「小而美」的政府,而非集權、龐大的官僚體系。
這可以從以下幾個面向來理解:
? 政府再造的核心措施
政府再造並非口號,而是具體落實在幾個重大改革方向上,這些措施共同描繪出「小而能」政府的藍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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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精簡與重整:推動「行政院組織改造」,目標是大幅整併功能性部門,減少部會數量,以達成組織與人力的精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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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營事業民營化:將原由國家經營的事業移轉給民間,減少政府直接干預市場,讓資源運用更具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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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委外與去任務化:將非核心公共服務委託民間辦理,政府退居「監督」與「政策制定」的掌舵者角色,而非親自划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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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鬆綁:簡化不合時宜的法令規章,減少行政流程對市場與民間活力的束縛。
✅ 時代的背景:改革前的「大政府」困境
為了更精確掌握「小而能」的時代意義,可以回顧一下當時的民情氛圍與改革呼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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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角色再定位:1990年代,全球興起對傳統龐大、僵化官僚體系的反思(即「大政府」時代的結束),改革者普遍認為,政府不應事必躬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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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率不彰與財政壓力:民意對於政府施政效率低落及日益沉重的財政負擔感到不滿,要求政府需更有效率地回應人民需求。
⚖️ 「小而能」 vs. 「大而美」:重新定義政府角色
綜合上述措施與背景,可以系統性地對比當時「政府再造」的理念與選項(A)所描述的謬誤:
| 面向 | 我國政府再造的核心精神 | 選項(A)的謬誤 |
|---|---|---|
| 核心目標 | 追求「小而能」、「小而美」。 | 錯誤地認為是「大而美」。 |
| 權力分配 | 分權、授能、減少干預。 | 描述為「集權化」。 |
| 核心理念 | 引進市場機制、顧客導向、競爭,以提升效率。 | 其描述與此開放、靈活的目標背道而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