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在海岸巡防法與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中,由海洋委員會自行定 之或會同有關機關定之的「辦法」、「制式」、「種類」、「組織及運作方 式」,請說明相關規定為何?

詳解 (共 1 筆)

詳解 提供者:楊益維

根據《海岸巡防法》與《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之規定,涉及由海洋委員會(以下簡稱海委會)自行訂定或會同有關機關訂定之行政規則與法規命令,主要可歸納如下:

一、 海岸巡防法相關規定

在《海岸巡防法》中,針對各項執行細節與跨部會合作,法律授權海委會訂定相關辦法與組織規範:

  • 執行職權之協調聯繫與委託「辦法」:

    依據《海岸巡防法》第 12 條規定,海巡機關與相關機關(如國防部、交通部、環境部等)執行職權之協調、聯繫、相互支援及委託執行事項之辦法,由海委會會同有關機關定之

  • 海巡人員身分識別與階級「制式」:

    依據《海岸巡防法》第 13 條規定,海巡人員執行職務時,應穿著制服或出示證明文件。有關海巡人員之服制、標誌、身分證明文件之制式,由海委會定之

  • 海岸巡防機關之「組織」:

    海岸巡防機關之組織,另以法律定之(如《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而其內部的處務規程或辦事細則,則由海委會定之

二、 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相關規定

為規範執法人員武力使用之正當性與安全性,該條例授權訂定器械之種類、採購及調查組織:

  • 器械之「種類」與「制式」:

    依據《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第 2 條規定,海巡人員執行職務所使用之器械(包括棍、刀、槍、砲及其他器械)之種類及制式,由海委會定之

  • 器械採購、配發、維修及保養「辦法」:

    依據《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第 14 條規定,有關器械之採購、配發、維修、保養及相關管理事項之辦法,由海委會定之

  • 器械使用調查小組之「組織及運作方式」:

    依據《海岸巡防機關器械使用條例》第 10 條規定,為調查海巡人員使用器械致人死亡或重傷之爭議案件,海委會應應組成「器械使用調查小組」。

    該小組之組織及運作方式(包含遴聘民間專家學者、各機關代表及法律專業人員之比例與運作流程),由海委會定之

總結表

授權項目 法律依據 訂定權責機關
協調聯繫及委託辦法 海岸巡防法 §12 海委會會同有關機關
服制標誌及身分證明制式 海岸巡防法 §13 海委會
器械種類與制式 器械使用條例 §2 海委會
器械管理維修辦法 器械使用條例 §14 海委會
器械使用調查小組組織及運作 器械使用條例 §10 海委會

提示: 在法律位階上,這些規定多屬「法規命令」,其目的在於補充法律細節,確保執法時有標準作業程序(SOP)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