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有關我國現行釋憲制度,請申論回答下列問題:

1. 假設您為某地方法院法官,當檢警依據新修正的刑事訴訟法第 101 條之 1 第 1 項第 2 款,以某甲有反覆實施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傷害罪之虞,聲請預防性羈押,但您以為輕罪不應作為預防性羈押之基礎,該規定有違憲之虞。請問:您若欲就此一預防性羈押規定聲請釋憲,大法官解釋所建構之法官聲請釋憲要件中,哪一部分最可能無法滿足,從而您的釋憲聲請恐不被受理?對於這一困境,是否有解決之道?(1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