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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照◆汽車法規(印尼文)
駕照◆汽車法規(柬埔寨文)
駕照◆汽車法規(英文)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1 新竹縣立湖口高中_正式教師甄選試題:國文科#138651(11題)
115年 - 115-1 國立屏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_教師甄選:高中物理科#138650(16題)
115年 - 115-1 新竹縣立湖口高中_正式教師甄選試題:地球科學科#138649(24題)
115年 - 115-1 新竹縣立湖口高中_正式教師甄選試題:歷史科#138648(11題)
115年 - 115-1 新竹縣立湖口高中_正式教師甄選試題:特殊教育科#138647(21題)
115年 - 115-1 新竹縣立湖口高中_正式教師甄選試題:美術科#138646(16題)
115年 - [無官方正解]115-1 國立屏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_教師甄選:高中數學科#138645(15題)
115年 - 115-1 臺中市立文華高級中等學校_教師甄選專業知能試題:體育科#138644(43題)
115年 - 115 國立屏科實驗高級中等學校_教師甄選:國中國文科#138643(13題)
115年 - 115-1 臺中市立豐原高級中等學校_教師甄選筆試試題:體育科#138642(27題)
最新試題
複選題50. 下列何者為步進電動機之特性? (A)旋轉總角度與輸入脈波總數成正比 (B)轉速與輸入脈波頻率成正比 (C)靜止時有較高之保持轉矩 (D)需要碳刷,不易維護
複選題49. 有關三相同步電動機起動之敘述,下列何者敘述錯誤? (A)串接起動電阻起動 (B)降低電源電壓起動 (C)利用阻尼繞組之感應起動 (D)直接送入場電流起動
複選題48. 短路比小的同步發電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同步阻抗大 (B)電樞反應大 (C)空氣隙大 (D)稱為銅機械
最新申論題
10. 年美國總統雷根給予臺灣六項保證:① 美國未同意對軍售中華民國一事設定終止期限 ② 美國未同意在軍售中華民國之前先徵詢北京意見 ③ 美國不會在臺北、北京之間扮演調解角色 ④ 美國未同意修改臺灣關係法 ⑤ 美國未改變對臺灣主權問題的立場 ⑥ 美國不會逼中華民國與北京談判 請問這是美國為了當年隨即發布的何項外交文件所進行的準備?
(2). 這位將領說日本的第二扇門也被關上了,導致此事發生的原因為何?(2 分)
(1). 這位將領最可能是為日本的哪一次擴張行動辯護?(2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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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鴿】2025警察法規 考前30天衝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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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摩喵(課程:警鴿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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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條文使用心智圖幫助記憶】 【這是精華中的精華了】 【口訣會非常精簡!】 閱讀本課程前,請先參考...
數位科技概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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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東霓
簡介:
提供給高職在學、升學的教學資源~ 即使是沒有學過這門科目的也可以跟我一起輕鬆學習! 本課程會使用自編...
藥理學
講師:
小笨蛋
簡介:
題目來源:107-1~114-2專技高考-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如發現課程有任何錯誤,請利用以下表單進行回覆,感激...
最新主題筆記
行政程序法 第 23 條
課程:
行政程序法
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三 節 當事人
描述:
因程序之進行將影響第三人之權利或法律上利益者,行政機關得依職權或依申請,通知其參加為當事人。
行政程序法 第 24 條
課程:
行政程序法
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三 節 當事人
描述:
當事人得委任代理人。但依法規或行政程序之性質不得授權者,不得為之。 每一當事人委任之代理人,不得逾三...
行政程序法 第 25 條
課程:
行政程序法
章節:
第 一 章 總則 第 三 節 當事人
描述:
代理人有二人以上者,均得單獨代理當事人。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代理人經本人...
最新討論
46.有關中藥牡丹皮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與芍藥同為毛茛科植物 (B)又名洛陽花,以根皮入藥 (C)主含diterpenoid苷paeoniflorin (D)功用主治為破積血、通經脈
53.下列何者為紫草主成分shikonin之化學構造? (A) (B) (C) (D)
8.下列何者不是貨幣市場基金的特質? (A)低風險性 (B)高流動性 (C)高收益率 (D)低安全性
10.陳先生若想獲得享有高報酬之機會但又可兼顧低風險之好處,其應投資下列何種金融商品最適合? (A)股票 (B)認購權證 (C)期貨 (D)保本型投資定存
39.「國家安全戰略」是一個國家為了捍衛國家利益與生存發展,經由國家安全機制的運作,所擬定的一系列策略作為,各國維護國家利益的優先順序均相同。(A)O(B)X
二、甲為 A 屋所有人,與丙不動產經紀公司間有專任委託銷售契約,乙有興 趣買受 A 屋,簽立購屋要約委託書(下稱系爭要約委託書) ,委由丙交 予甲。系爭要約委託書前言「契約審閱權」已載明: 「□要約人簽訂本契 約前,已確實攜回審閱三日以上(含)無誤。□要約人已詳閱並充分瞭 解本契約內容,無須三日以上審閱期。」乙勾選後者方格且於下方簽名 確認;系爭要約委託書載明,乙經由丙仲介購買系爭房地,願以總價新 臺幣 87,000,000 元承購,並同意依該條款簽立買賣契約,要約有效期間 至民國(下同)109 年 8 月 7 日 24 時止,於要約有效期限內,買方有撤 回權,於行使撤回權時,以郵局存證信函、或以信函親自送達賣方或丙 公司,即生撤回效力,系爭要約委託書須經賣方親自記明承諾時間及簽 章並送達買方時,雙方即應負履行簽立本約之一切義務,於承諾送達買 方 5 日內,雙方應於共同指定之處所,就有關稅費及其他費用之負擔、 雙方共同申請辦理或協商指定地政士、付款條件、貸款問題、點交約定 及其他相關事項進行協商後,簽訂不動產買賣契約書,買方不履行簽定 買賣書面契約義務時,應賠償賣方以成交總價 3%計算的違約金。經甲 於 109 年 8 月 6 日在系爭要約委託書簽名承諾出售,並由丙轉達乙。但 之後乙拒絕簽訂買賣契約、給付價金,甲依系爭要約委託書約定,起訴 請求乙按成交總價 3%計付違約金,請問有無理由?(33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