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獨立行政機關之設置,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承認獨立行政機關之存在,主要目的在於使獨立行政機關有更多不受政治干擾,依專業自主決定之空間
(B)賦予獨立行政機關獨立性與自主性之同時,仍應保留行政院對獨立行政機關重要人事有一定之決 定權限
(C)立法設置獨立行政機關,使其得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對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並不會 有所減損
(D)行政院院長於獨立行政機關委員有違法、失職情事,而情節重大,仍得依職權先行停止其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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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 B(130), C(419), D(186), E(0) #3866401

詳解 (共 6 筆)

#7347523
釋字第613號
行政院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憲法第五十三條定有明文,基於行政一體,須為包括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以下簡稱通傳會)在內之所有行政院所屬機關之整體施政表現負責,並因通傳會施政之良窳,與通傳會委員之人選有密切關係,因而應擁有對通傳會委員之人事決定權。...
...立法院如經由立法設置獨立機關,將原行政院所掌理特定領域之行政事務從層級式行政體制獨立而出,劃歸獨立機關行使,使其得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對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即不免有所減損。惟承認獨立機關之存在,其主要目的僅在法律規定範圍內,排除上級機關在層級式行政體制下所為對具體個案決定之指揮與監督,使獨立機關有更多不受政治干擾,依專業自主決定之空間。...
(來源:憲法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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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6987
依 司法院釋字第613號解釋: 大法官...
(共 2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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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7216

這題考的是憲法中極其重要的「獨立行政機關」「行政一體」的衝突與平衡,核心就在 釋字第 613 號(針對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 組織法的解釋)。

核心觀念 釋字 613 號的要求
行政一體 行政院長必須能對所有行政業務負責。
人事權 行政院長必須保有實質的人事決定權
責任政治 獨立機關不能變成「法外之地」,行政院仍有最終監督權。
獨立性 僅限於「職權行使」的獨立,而非「組織」的完全脫離。

正確答案是 (C) 立法設置獨立行政機關,使其得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對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並不會有所減損

法律解析:釋字第 613 號的核心邏輯

1. 為什麼 (C) 是錯的?(必然會減損)

  • 大法官觀點: 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憲法第 53 條),必須對立法院負責(責任政治)。如果法律設置了一個完全不受行政院指揮監督的「獨立機關」,這必然會減損行政院長對行政一體的領導權。

  • 關鍵結論: 雖然可以設置獨立機關,但這種「減損」必須在「可容許的範圍內」。不能讓行政院長完全喪失對該機關的人事決定權或監督權。

2. 選項解析

  • (A) 正確:獨立機關的目的

    • 設置獨立機關(如 NCC、公平會、中選會)是為了讓特定專業領域(媒體、選舉)脫離政黨輪替的頻繁干預,維持中立。

  • (B) 正確:人事決定權的底線

    • 行政院長必須擁有對獨立機關委員的提名權或一定的任免權。如果法律規定行政院長「完全不能決定人選」(例如當時 NCC 法規定依政黨比例推薦),就會被認定為違憲。

  • (D) 正確:行政首長的監督權

    • 即使是獨立機關,如果委員有嚴重的違法失職,行政院長身為最高行政首長,基於「行政監督權」,仍然可以依職權採取必要措施(如停職),這才符合責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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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46672

獨任機關存在主要是不受政治干擾,差點選A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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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50909
題考的是關於「獨立機關」在憲法架構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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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72704
釋字613號(理由書 第三段)

據此,立法院如經由立法設置獨立機關,將原行政院所掌理特定領域之行政事務從層級式行政體制獨立而出,
劃歸獨立機關行使,使其得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對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即不免有所減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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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2 筆)

私人筆記#8005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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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23 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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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801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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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獨立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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