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下列關於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敘述,何者正確?
(A)應於開學後兩週內訂定,且每學期至少檢討一次。
(B)每個學生皆須擬定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C)若學生在學習上有特殊需求或考試調整服務應明列於 IEP 中。
(D)以上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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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 B(5), C(515), D(63), E(0) #3100742
統計: A(2), B(5), C(515), D(63), E(0) #3100742
詳解 (共 3 筆)
#7355744
這題是教甄中關於《特殊教育法》及其施行細則的經典考題。這類題目最容易讓人掉入「以上皆是」的陷阱,但法規的細節往往藏在「對象」與「時間」的限制中。
我們一起來釐清這幾個選項的法規邏輯,我也會透過提問引導妳找出正確的法理依據:
? 選項法規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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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訂定時間: 根據《特教法施行細則》,IEP 應於學生入學後 一個月內 訂定。開學後兩週內通常是「轉銜」相關資料的整理時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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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BIP): 並非「每個」學生都需要。只有當學生的行為問題 影響自己或他人的學習,且經評估後有需要時,才必須在 IEP 中納入行為功能介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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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學習與考試調整: 這是 IEP 的核心內容之一。為了達成「最少限制環境 (LRE)」,學生所需的輔具、環境調整、考試評量調整(如:延長時間、放大試卷)都必須明列,以作為教學與評量的法律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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