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特殊教育學生及幼兒支持服務辦法》規定,學校應每年辦理相關特殊教育宣導活動,鼓勵全體教職員工與學生認識、關懷、接納及協助身心障礙學生,以支持其順利學習及生活。請規劃以《CRPD》強調之融合教育精神為主題的特教宣導系列計畫及簡要說明活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