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 甲以遺囑將所有財產捐給乙慈善機構。甲死亡時有子女丙、丁為其繼承人, 遺產共計 2,200 萬元,未清償債務 400 萬元。丙、丁得對乙如何主張?
(A)自遺贈扣減 1,100 萬元
(B)自遺贈扣減 900 萬元
(C)乙為慈善機構,故丙、丁不得為任何主張
(D)遺贈全部無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5), B(91), C(19), D(7), E(0) #3865958

詳解 (共 4 筆)

#7347122

解析

  1. 計算淨遺產:遺產總額 2,200 萬元,扣除未清償債務 400 萬元,淨遺產為 1,800 萬元

  2. 計算繼承人之特留分

    • 繼承人為子女丙、丁,應繼分各為 1/2。

    • 依民法第 1223 條,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之 1/2。

    • 丙之特留分:1,800 萬元 × 1/2 × 1/2 = 450 萬元

    • 丁之特留分:同為 450 萬元

    • 二人特留分總額 = 900 萬元

  3. 遺贈侵害特留分:甲以遺囑將全部財產(1,800 萬元)遺贈給乙慈善機構,侵害了丙、丁之特留分總額 900 萬元。

  4. 扣減權之行使:依民法第 1225 條,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丙、丁得向乙主張自遺贈中扣減 900 萬元,使遺贈僅於剩餘之 900 萬元範圍內有效。

各選項說明

  • (A) 扣減 1,100 萬元:錯誤,正確扣減金額為 900 萬元。

  • (B) 扣減 900 萬元:正確。

  • (C) 乙為慈善機構,丙、丁不得主張:錯誤,遺贈仍不得侵害特留分,與受贈人是否為慈善機構無關。

  • (D) 遺贈全部無效:錯誤,僅侵害特留分之部分得扣減,非全部無效。

故答案為 (B)

3
0
#7353804
民法§1141同順序繼承人之應繼分
同一順序之繼承人有數人時,按人數平均繼承。但法律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ㅤㅤ
民法§1223特留分之決定
繼承人之特留分,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二、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三、配偶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二分之一。
  四、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五、祖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 
ㅤㅤ
民法§1225遺贈之扣減
應得特留分之人,如因被繼承人所為之遺贈,致其應得之數不足者,得按其不足之數由遺贈財產扣減之。受遺贈人有數人時,應按其所得遺贈價額比例扣減。 
ㅤㅤ
甲的遺產總額:2200萬 - 400萬(債務) = 1800萬
甲之繼承人:丙、丁,兩人皆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故均分遺產。
兩人應繼分為:1800萬 ÷ 2 = 900萬。
甲立遺囑將所有財產捐給乙慈善機構,將侵害丙、丁之特留分。兩人可主張特留分扣減。
兩人之特留分分別為:900萬(個人應繼分) ÷ 2 (§1223法定特留分) = 450萬。兩人之特留分加起來共900萬。
丙丁二人得主張特留分扣減900萬。答案選B。
2
0
#7348622
一、題目白話翻譯 ? 甲死後: 財產...
(共 72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7346868
這題考的是《民法》繼承編中非常經典的...
(共 8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8002775
未解鎖
30.       30 甲以遺囑將...

(共 36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